晚上在圖書館唸書時,Simon找我去吃飯,本來只是要去Surfers吃拉麵,後來又加入類人猿,習慣臨時決定事情的Simon就提議要去Brisbane唱歌,然後又迷了半小時的路找到Stanley他家附近,拉了他就朝Brisbane一路飆去。由於是上回爆笑火鍋會的黃金組合,我們一路上閒話唬爛,還試圖用相機的閃光燈嚇超我們車的機車騎士。 就如類人猿說的,和會唱歌的人一起唱特別high,我們唱了將近6小時依舊欲罷不能。特別是Stanley,從他那張臉真的找不出絲毫他可以唱歌像張宇一樣好聽的線索,害我忍不住對他吼說:「章魚快回海裡去吧!陸地很危險地!」
(圖片說明:類人猿妄想吞下麥克風帶回家。危險動作,請勿模仿!) 而類人猿也不愧是上禮拜那詭異歌唱比賽的亞軍,不過個人比較推崇他唱台語歌,完完全全是個鄉土型歌手,唱起台語歌就是入味,應該滿適合唱「為著十萬元」。
(Simon:阿花~~不要離開我~~!) 至於Simon也讓人眼睛一亮,最後還狂唱信樂團的歌到聲嘶力竭,然後還能毫不打瞌睡地將我們分別送回家,真是感動到鼻涕逆流。 不過在我們結帳回家時,完全被澳洲這地方的水價驚到七神無主,靠夭咧廉價茶葉泡出來的熱茶一壺10AUD,連一壺溫開水竟然也要價3AUD,,我們還以為免費,結果傻傻地狂喝了五壺,讓我們去上廁所時忍不住想一腳把小便斗踹破,最後我們四個呆胞花了將近4,000元台幣,下次一定要記得人手一筒熱水壺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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